郑智
如果说陈然昏倒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的话,那么交证、领证完事,可特殊就特殊在,他孙某某是个偶像级人物,本来在事业高峰期结婚就已经很要命了,还在他处于低谷的时候离婚,这事情就麻烦了。
先不说怎么把对方目前妻子(还没离呢)搞定,单是那些无孔不入的娱记就够戗了,这件事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就看找到的委托律师能力如何,可能也是因为这个,所以才会去了弘励又上这边一趟,没想到吃了个闭门羹。
这事儿陈然问过林梓翔的意见,虽说碰到明星委托案不稀奇,但是这种类型的,还是比较感兴趣的,林梓翔当时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喜欢就去做。”
说和不说有什么区别。“那你的意思……”
“哎呀呀,我的意见什么时候这么重要了,还是说,你爱上我了?”林梓翔一边坏笑着说,一边笔被一下子折断。
“我爱上你的钱包了。”陈然揉了揉额头,叹了口气,“虽然挺想接的,但是手头案子好多,哎。”
那你还问我干毛,自己不是有主意了么。顺手把断掉的笔扔进纸篓,“然兔子,那天……”
“啊,来委托人了啊,先不和你说了,晚点我回过去,拜拜……”最后一个尾音儿降落,随即传来嘟嘟的盲音。
其实对于记者,特别是娱记,陈然是很感冒的,记得她刚毕业那年,东方凌接了一个歌手的委托,本来就是普通的合同纠纷,但是被一些娱记写的,就好像是律师教唆歌手换东家似的,虽然那件事情被老大给压下来了,陈然还是有些后怕。
于是当她接到孙大偶像经纪人电话的时候,想也不想就回绝了对方请求私底下单独会面的请求。你不怕媒体曝光,我还怕自己身上平白无故背黑锅呢,陈然送了手机屏幕一个白眼,看来不接那个案子是对的。
陈然不了解一个好像是过时的偶像对于狗仔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她知道,一个醉酒瘫在路边的偶像,虽然已经要过时了的,但对那些家伙还是有吸引力的。只要能爆料,好坏都可以。
陈然揉了揉额头,处理手边的案子居然忘了时间,低头看手表才知道,都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怪不得那么饿呢。于是就开车顺便去德克士买一个汉堡垫垫胃,谁知道刚一拐弯,就看到一个冲过来的黑影,差一点就撞到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下车去看看,这一看不要紧,前几天那个盛气凌人的家伙的脸便出现在面前,只不过和当时的气势完全是两个极端。
车子没有碰到他的身体,刚才摔倒不过是被地上的石头绊了一下。
这时候大街上没什么人了,但是基于这货特殊的身份,陈然倒是直接把电话打到他的经纪人那边。托那几天这位经纪人锲而不舍的给她打电话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