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颠倒黑白的四堂会审
孝宗皇帝看过案卷后,立即产生了怀疑:
一、满仓儿如果不是吴家的女儿,真的是乐户张氏的亲妹妹,聂氏的儿子吴政怎么会到袁璘那里抢人?聂氏和吴政如何会变成袁璘的被告?袁璘告的应该是张氏,为什么却是聂氏和吴政呢?
二、满仓儿如果被明媒正娶卖给了周皇亲周彧家,皇新国戚家的媳妇怎么又会流转到袁璘的歌舞场地中了?
三、锦衣卫的审理原、被告的是非曲直都没有审清,为何首次问案的刑部郎中丁哲、员外郎王爵会被拟为有罪?
……
孝宗皇帝由怀疑产生愤怒:“锦衣卫胡乱判案,着司礼监立即拟旨,令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和锦衣卫各派官员,再次会审满仓儿一案。Www.Pinwenba.Com 吧”
“满仓儿是本案的关键人物,她一到场,她到底是吴家的女儿,还是张氏的妹妹,到时真相自然大白于天下。”
“立即派人去周彧家搜索满仓儿。”四部门会审官员最后合议认为。
“从来没有买过一个叫满仓儿的女子”。毫不知情的周彧见有人突然来府上找人大吃一惊。
“如此看来,乐妇张氏的话是骗人的,那又该到哪里去找满仓儿呢?”
“恐怕本案另有隐情,不如我们就上奏说找不到满仓儿,一时难以结案。”
“高!”
“因找不到满仓儿,满仓儿一案一时难以结案。”三法司和锦衣卫官员不愿认真寻找,经过私议,就匆匆上奏孝宗。
“满仓儿怎么会找不到呢?”由于事情太过反常,孝宗皇帝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因而再次传旨:“司礼监,着部院大臣和谏官们组织廷讯重审满仓儿一案,再由都察院拟出具体处置办法,报批朕执行。”
会审官员一看皇帝再下次谕旨审查此案,不敢怠慢,连忙组织重新会审。
“张氏,满仓儿到底是你的亲妹妹,还是吴家的女儿,你要从实招来。如果你不从实招来,那可是歁君之罪,可是要杀头的!”
“满仓儿……她……她是吴能与聂氏的女儿。”乐妇张氏觉得情况不妙,越来越害怕,就慌忙招认了编造谎言的事实。
“当堂画押!”
张氏颤抖着在供词上画了押。
“满仓儿现在哪里?”
“在贾芸的家中。”张氏害怕杀头一下供出了满仓儿。
“带满仓儿上堂!”
不久,满仓儿被带上堂来。
“满仓儿!你到底是吴家的女儿,还是张氏的妹妹,要从实招来。否则要以歁君之罪论处,那可是要杀头的!”
“我是张氏的亲妹妹……”
“大胆,既然你是张氏的亲妹妹,为什么不留在她的家中,却藏在贾校尉干女儿贾芸的家中?”
“这……我和贾芸是好朋友!”
“大胆,竟敢戏弄本官,来呀,左右,将满仓儿拶起来!”
满仓儿受不住刑罚,只好招供:“大人饶命。我本是彭城卫吴千户吴能的女儿。被爹爹和媒婆张媪合伙卖给乐妇张氏,乐妇张氏又将我转卖给乐工焦义,焦义又将我转卖给乐工袁璘。后来,杨彪和我相好,答应替我赎身,帮我从良。就在这时,我被哥哥吴政强行带回家中。袁璘不服,才上告刑部。后来,杨彪托贾芸答应娶我,叫我一口咬定是乐妇张氏的妹妹,我因贪图杨公子的权势和钱财,就……”
“当堂画押!”
这样,就查明了媒婆张媪、乐户张氏、焦义、袁璘等把满仓儿当作商品买来卖去的事实。但是,左都御史闵珪却惧畏东厂权势,不敢秉公处理,不敢将杨鹏叔侄绳之以法,维持锦衣卫原判,再一次拟定:刑部郎中丁哲“因公杖人死”,处徒刑;刑部员外郎王爵、御史陈玉、主事孔琦和满仓儿母女,处杖刑。杨鹏叔侄和媒婆张媪、乐户张氏、焦义和袁璘却判定无罪。
这样的处理意见,明显是不公平的。东厂蛮横专权,威势吓人,臣民们敢怒不敢言。
1496年12月,刑部典吏徐珪,虽位卑职低(徐珪,字必信,应城人氏。他幼从名师,聪颖过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贡士,同年,供职于刑部,执事于监狱。因为人刚直正派,不善夤缘,无后台可依,故一直为刑部八品典吏。其职位算起来,只不过乃衙门一胥吏而已,或相当于今日一看守所所长罢了。)却敢抱不平,他愤慨地在奏折中称:
袁璘咆哮公堂、出言不逊,理应处以杖刑,丁哲的处断非常清楚公正。
杨鹏拷讯聂氏,使她无辜而服罪,镇抚司与东厂共同蒙蔽事实,欺君罔上。
陛下令法司、锦衣卫会审,可他们都惧怕东厂,不敢明言,以致审讯大堂众口一词,这都是因为他们事先已经串供所致!
满仓儿居然诬陷自己的亲生母亲,按罪当诛,而仅处以杖刑,丁哲等无罪反判其刑。轻重如此倒置,都是东厂胁迫所造成的,公理难容!
我在刑部三年,案中的“盗贼”,大多因东厂和锦衣卫镇抚司被抓,其中有东厂校尉挟私诬陷的,有东厂校尉为人报仇的,有东厂校尉收受首恶的贿赂而改为从犯,另找旁人抵首犯的罪的。刑部的官员都知道这些,可谁敢擅自更改一个字呢?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如此伤天害理,势必破坏天和,导致灾异频繁出现。
我希望陛下能够革去东厂,限制宦官的权力,废除弊政。处死杨鹏叔侄、贾校尉和他的干女儿贾芸,谪戍锦衣卫镇抚司官员到边疆。
对于刑部郎中丁哲、刑部员外郎王爵、御史陈玉、主事孔琦等人,应快快释放回到本部门,并各晋升一级,以洗白他们所受的冤枉,如果这样,上天才不会发怒,太平才能出现。
如果不罢免东厂,也应该推选谨厚的宦官如陈宽、韦泰等人管理东厂。仍然派一个大臣与他们共同管理东厂。
锦衣卫镇抚司理刑时不能只用锦衣卫的官员。我希望能够选在京各卫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同审理案件。或三年、或六年一个任期,如此处理,就可以避免巡捕官校,作奸擅刑,诬陷无辜者。
我本是一个身份低微的人,前后左右都是东厂和锦衣卫镇抚司的人,我的这次上奏必然会给我招来灾祸。与其死到东厂和锦衣卫的手中,不如死到朝廷的手中。希望能够斩于我的头颅,践行我的建议。然后把我的骸骨送还我的妻子儿女,然后回归应城,我虽死而无恨。
徐珪这一奏章,充满浩然正气和大无畏精神,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其气概感人动容,忠义可见。
然而,徐珪企图改变明朝宦官与内阁并行的权力双轨制,结果就是要改变明朝的君主**,这无异是与虎谋皮,绝对办不到的事。徐珪的掷地有声的建议,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朱佑樘对东厂宦官特务无限信任的态度。孝宗皇帝看完徐珪的奏疏,表面假装被他的忠义精神感动,认为这个案子事关江山社稷,应当查明真相。他怒斥几个相关的臣子,然后交给都察院审理。
都御史闵珪等抵赖说:“徐珪诬陷会审官员,他所说与事实不符。”
孝宗皇帝看了闵珪的奏章,听信了闵珪的话,也认为徐珪所奏与事实不符。
在皇帝看来,一个身份低微的徐珪竟然敢于参劾东厂、锦衣卫、三法司,讥贬满朝公卿,不由勃然大怒:“小小的典吏竟然敢如此胆大包天,直言无忌!着都察院审判徐珪!”当即疏发交都察院,对徐珪进行严刑拷问。
执法大员们看到孝宗如此大怒,生怕丢了乌纱帽,当即息事宁人,虽然都御史等人都很惊叹徐珪的勇气,但又不敢得罪东厂的杨鹏、锦衣卫和三法司参审官员,胡乱给徐珪加上“奏事不实”的罪名,疏请处以徒刑,但准循例赎刑。
受到涉及的有关官员,见天威震怒,大势不妙,当即上疏认罪,结果被从轻发落,处以不同数额的罚俸。丁哲为民,王爵杖赎。而杨鹏等依然继续作恶。
徐珪办完赎刑手续后,被发回原籍为民。
徐珪削职为民后,朝中许多正义之士,纷纷为他鸣不平。在刑部观政的进士孙磐,领先上疏,就徐珪上书揭发东厂遭到罢官一事上疏建言道:“现在的谏官,面对皇上,多是阿谀逢迎,而不敢讲真话、说实情,更不敢上疏揭发权臣之奸。而今天,为皇上揭发宠幸、触权贵的人,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刑部官员。对此,我们都深感羞愧,自叹不如!我看他在谏言中提到的臣子,不外分为四等:一等是不避祸害,敢于抗弹权贵的人;二等是敢于扬清激浊,能补阙拾遗的人;三等是能够就时政提建议,有益于军国的人。上述三类,都应当被擢升重用;而搁置一边,不闻不问,无一采纳。明代中期的厂、卫横行不法,司法黑暗、冤狱重重,明孝宗虽然主张励精图治,重视司法,慎重处理刑事案件,但从满仓儿事件看,仍然是东厂干扰司法,司法无法清明。明代的宦官专政,实质上是君主**的反映。从朱棣开始,宦官逐渐把持了政治、军事、刑侦以及经济方面的大权。文武官吏在明王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的只不过是配角而已。明朝的,又被其情所动、其理所服。他连连点头,赞叹不绝:“徐珪忠肝义胆,乃大明一大忠臣义士也!”从而,他决定采纳徐珪之谏言:撤销东西两厂、限权宦官,不准干预朝政。同时,平反了丁哲、孙磐等数以千计之冤案。改革了自洪武以来147年之弊政,实现了以徐珪、孙磐为代表的忠义官员的意愿,大快人心!
后世在撰写明史时,破例地将徐珪这一胥吏微臣,与孙磐合并作传,刊入明史列卷189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