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1章 意外之人(1 / 1)

扶明录 浪得虚名 1029 字 3天前

两对新人从皇宫出来后沿着皇城根向北缓行,沿途呼喝声不绝,有人讨喜钱有人道喜,老的少的男的女的脸上都堆满了笑意,因为迎亲队伍沿途不停撒糖果撒喜钱。

吴中和宋洛书买的宅子距离常宇府邸不远,在东城兵马司北边的胡同里,两家一墙之隔都是二进大院子,但现在那面墙也被拆了,今儿就要在这把两家婚事一起给办了。

外边的胡同也早已水泄不通挤满了人,宅子里数十人正在忙碌准备婚宴之事,有东厂的番子亦有十三太保的人,上次常宇的乔迁宴就是他们包办的,这次自然也不会把肥水溜别人家田里。

天已晌午了,依稀可闻远处的唢呐锣鼓声:“来了,来了,新娘子要来咯”随后宅子里鞭炮炸起来,噼里啪啦的喜气洋洋。

“快撒喜钱哟”宅子门口的孩童们在大人的怂恿下嚷嚷着,李慕仙一脸微笑:“诸位街坊莫急,莫急,新娘一到喜钱少不了的”。

“来了,来了……有人嚷嚷起来,胡同口那边两个大花轿在人群簇拥下缓缓而来,李慕仙嘴巴咧开好大:“方三,撒喜钱咯……”

“快看新娘子长的好看不……”有泼皮和长舌妇么嚷嚷着,当然他们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堂都没拜呢,新娘子根本不可能抛头露面,最快也得明儿才能见到真容。

那什么时候拜堂呢?

在后世北方和南方还为此争论不休,南方人说北方人:大白天的摆喜酒吃完就散场好奇怪……

北方人则说南方人:你们才奇怪咧,婚礼就该在亮堂堂的白天办,只有二婚在晚上……

那古代传统的婚礼到底该在什么时候办呢?

其实答案很多人都知晓,没错,就是傍晚也就是晚上。

婚,女,昏,昏便是指黄昏之意。

在《诗经》《仪礼》,《左传》这些先秦文献中,本以“昏”表示婚姻,后来为了突出这层意思才特加女子旁另造新字。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婚”字:《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

除了典籍之外,民间也有将婚礼安排在傍晚和晚间的记载,汉末着名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描述刘兰芝再嫁时的情形是: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暗暗黄昏后,寂寂人定初”。

且抛开这些不说,单凭一些俗语和词汇亦可知,比如:洞房花烛夜。

但为什么古时结婚要在傍晚或者晚间举行呢?《说文解字》也说明了重要的一点:“妇人阴也”这不是一句骂人的话,此阴是相对阳而言。

《康熙字典》给出更详尽全面的解释“昏”字引《仪礼·士昏礼》注:“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根据这种说法,婚礼之所以要选在日落之后举行,是因为此时正当天地阴阳相交之际,这个观点应该出自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班固认为婚礼要在阴阳交时举行,且最好选在春天,原因也同样是为了顺应自然节律: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

班固的说法总结起来,即“阴阳交接之日”配“阴阳交接之时。

至于北方白天结婚的这个传统其实并不久远,是在康熙之后,有人认为是清后期施行宵禁,百姓不得不在白天办,但没有文献支持,另一部分则认为是受满清皇室影响,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内务府具奏,内开四公主下嫁吉期,于乾隆二十五年四月初三日巳时行初定礼,五月十三日巳时行成婚礼——巳时是上午9—11点。

这是有记载最早白天办婚事的,但满清皇室也不总是白天办,比如光绪十四年皇后叶赫那拉静芬之父桂祥是黄昏在家举办盛大的纳采宴,但迎亲队伍却直至子夜23:55才出发前往紫禁城,并于凌晨3:30抵达紫禁城乾清宫,下凤辇,算正式嫁入皇家。

再者,溥仪的大婚典礼是在“十二月一日子刻”举行的。

这个时候老百姓已渐渐将重点放在“吉时”上,而不一定非要晚上办,白天也可以办,到了清末民国受西方礼教冲击,白日成婚已习以为常。

但现在还是大明朝崇祯十七年,一切还得按照老祖宗的规矩来,新娘接到府上了,但正式拜堂成亲还得到傍晚才能开始。

两个新娘由喜娘及随身婢女们送到房内歇息,包括新郎在内的任何男人都不可以进去,想闹洞房要等晚上,李慕仙安排了些饭菜让婢女送了进去,直到拜堂前新娘子是不能出房间的。

那新郎干嘛?

接待上门道喜的客人啊。

虽然婚宴主席在晚间,但晌午饭算是副席,主要是宴请一些关系亲近的亲朋及打帮手的同僚,仅是如此都摆了十几桌,除了衙门里自己人外,还有锦衣卫的,八达通十三太保的人,更有府军卫,腾镶四卫几个和东厂关系比较亲近的亲卫军里的一些数人(其实那些特别熟的,比如几个统领程明等人,此时都在京外带兵)

来了就是客,东厂办喜事真不差那一杯酒一双筷子,只要脸熟扯了礼上门说声恭喜,您就是客,就管您吃好喝好。

都吃快些收拾赶紧,午时过后客人便要陆续上门了,好好接待可别处了纰漏……李慕仙是婚礼主事人,手握拂尘仙风道骨,在两个院子里跑来跑去不停的嚷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