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可那个王八蛋不办好事儿,成天口号喊的响亮,实际上做的都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自打他进场开始,我就看他不像一个好人,那时候在机修厂食堂,我可没少收拾他。
最可恨的是他偏偏还当上了机修厂的领导,你说说这上哪说理去??你一个女孩子,要是还留在机修厂,少不得又得受他欺负。
所以呀,我琢磨着你还是跟我去削皮器厂,我们厂子生产产品仅供外贸,厂里订单少,业务少,人少,人际关系简单。
最重要的是厂子的张厂长人好,他啊最恨这种以权欺人的玩意儿。在他的带领下,厂子里从没有人敢像崔大可那样……在我们那里上班,工作氛围可比机修厂好多了。”
为了说服丁秋楠到削皮刨丝器厂上班,难以用尽浑身解数,从各个角度夸着削皮器厂,最后连张沈飞都拉出来了。
丁秋楠蹙眉,静静的听他说着不说话。
南易一看顿时急了,他这嘴皮子都磨破了,对方怎么一点反应没有呢?
“不是,丁大夫,我说的都是实话呀。我是真心的邀请你到我们厂子工作的,你这同不同意的,总得说句话不是??要不然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哪能知道你想什么??”
一边说,一边还在心中腹诽,这丁秋楠什么都比梁拉蒂好,唯有一点。
那就是什么话都不好好说,非得要人猜。
看看人梁拉娣,有什么说什么,从不含糊其辞,特别的利索。
就这一点,所以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自个儿总会感觉特别的轻松。
只可惜……只可惜那梁拉娣是个寡妇不说,还带着四个孩子……
两人只能做一对露水鸳鸯,却不能真的结婚。
想要结婚的话,还是得找丁秋楠这样的。
丁秋楠拿勺子戳着饭盒里的饭菜,却并不吃,只是在心中斟酌着。
她平时并不是一个扭捏的人,只是南易这次过来也算是一片好心,直接拒绝的话总是不太好,所以才会沉默。
想了片刻之后,丁秋楠又看着南易,缓缓开口道:“那,我就真说了?”
“说呗。”难南易催着她。
“你不会觉得我不识抬举生气吧??”丁秋楠再次开口。
得,这就是不打算去他们厂了呗,南易暗道,心中的希望落了空,他叹了口气:“不生气。”
丁秋楠这下放了心,放下饭盒,认真的说道:“南师傅,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我在机修厂待习惯了,不想换厂子。”
这个理由可不咋地。
看到南易又想说服自己,她慌忙又道:“你说的对,崔大可的确不是个玩意儿,但是我只要躲着他就行。我就不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还真敢怎么着我?
他要真敢对我做出什么,我就去厂里工会告他去!!总之我一定不会认人欺凌的,所以您的好心我也就心领了。”
其实之所以拒绝南易的提议,还有一个原因,丁秋楠没有说出来,
那就是如果自己真的去了削皮刨丝器厂之后,自己就欠了南易的人情。
两人的关系就会变得不再对等,到时候,指不定他会跟崔大可一样做出什么事。
就算南易不做什么,两人走的近了,她父母那边也指不定会拉郎配,把他和南易拉在一起。
丁秋楠知道自己已经到了这把年纪,属于众人心中的大龄剩女。
不说外人背地里是怎么看自己的,就说自个儿的父母那边已经急的不行。
去年困难时期的时候,就因为崔大可上赶着跑到他们家给送了点粮食,她父母就非得让她跟崔大可在一起,要不是她自个儿死活不答应,说不定两个人现在连结婚证都已经领过了。
想到这里,丁秋楠又是一声叹息。
脑海中再次浮现出几年前,在厂子外面的惊鸿一瞥。
当时机修厂正在招聘医护人员,她是来应聘的,在看布告的时候,与一个男人擦肩而过。
虽然两人见面不过短短一分钟,可是,脑海中那个男人的样子却再也挥之不去。
后来他顺利进入机修厂医务室,总盼望着可以再见到那个男人,平时打饭或者在厂里走路的时候,也总会观察着。
可是也奇了怪了,自打第一次见面之后,那男人却是再也没有出现。
丁秋楠心中从期盼到了失望,再到绝望,她甚至想着也许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机修厂的人,也许当时他只是到厂子里找人。
可是,如果是真的那样的话,偌大四九城,茫茫人海中,她又怎么能找到对方呢?
所以说,自己只能留在机修厂继续等着……
心中也只留下了最后一次幻想,那个男人如果上次到机修厂是找人,以后说不定也会再来这里找呢??
丁秋楠也知道自己想法的好笑,所以一直以来,她从没把自己的这份心思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亲妈都不行。
有时候,想起自己一直在坚定的等待着对方,等待着那个虚无缥缈,不知道在哪里的人,丁秋楠就觉得自己挺可笑的。
见说不动丁秋楠,南易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之前为了感谢。张沈飞帮忙,他可是提出要请人吃饭的。
现在弄成这样,多尴尬啊!!!
想了想,他最后决定还是再争取一下,于是便告诉丁秋楠,明天晚上自己会请厂里的张厂长吃饭,答不答应的丁秋楠也别说的这么死,晚上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再好好考虑一下。
“我这个人嘴笨,比不上我们厂长……总之,明天晚上咱们一起吃顿饭,如果到时候你觉得还不成,我一定不再烦你。”末了,他说道。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自己再不答应,就有点不近人情,丁秋楠想了一下便答应下来。
南易和丁秋楠约定好,明天下班之后亲自来汽修厂门口接她之后,便离开了。
另一边,
张沈飞提着南易给特意炖的汤,回到四合院。
刚到厂子门口,就跟从轧钢厂下班的,提溜着装了两个饭盒的网兜的傻柱碰了个正着。 “嘿,大飞哥啊不对,二叔您怎么拿着南易的饭桶啊??”傻柱打量了一下张沈飞手中的东西,好奇的问道。
张沈飞挑起眉梢,用同样好奇的语气问道:“你怎么知道这饭桶是南易的??这上头又没刻着他的名字。”
虽说傻柱跟南易是朋友,但两人又不在同一个厂子上班,又因为同是厨子见面的机会不多,应该不至于熟悉到连对方的饭盒都认识的程度。
傻柱嘿嘿一笑,颇有些得意的说道:“这不前段时间东直门那里一户人家结婚做酒席嘛??他们家请的宾客多,办的桌数也多,一个厨子做不过来,我跟南易就一起过去了。
当时菜炒好之后,南易就是用这个饭桶装的酸辣汤……黑该说不说,那家条件真好,酒席办的也不错,我光饭盒就装了四盒回来!!南易带着梁拉蒂那个小寡妇和他们家孩子也没少吃。
话说二叔,你这饭桶里装的也是汤吧??”
傻柱说到这里的时候,表情非常的坦然,丝毫没有因为两人去帮厨偷菜而觉得不好意思。
不对,在他心中,这压根就不算偷。
厨子的事情怎么能算偷呢??
张沈飞早就习惯了他这理直气壮的样,倒也没说什么。
反而是傻柱见他默认了拿的是南易的饭桶,之后更加的好奇了:“二叔,你这饭桶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好东西呀??”
傻柱一直对自己的厨艺很是自信,总觉得自己牛b哄哄。
如果让他说四九城有谁厨艺比他自己好的话,他也就心甘情愿的服南易。
张沈飞是轧钢厂厂长,要是他让南易给自己做什么小炒带回来的话,那指定能好吃。
所以此时,见张沈飞死活不告诉自己饭桶里装的是什么。
傻柱就非常诚挚的邀请张沈飞去自己家一起吃饭。
“二叔,今儿我们厂子领导有接待宴,我这两个饭盒里也都是好东西……咱们俩不如把饭菜凑在一起,您也品鉴一下,究竟是我的厨艺更胜一筹,还是他南易做的饭更好吃??”
张沈飞哪能看不出他心中的小九九呢??知道傻柱就是想尝尝南易的手艺,他犹豫了片刻也就答应下来。
“不过嘛,南易这次给我带的还挺多的,我先回家一趟,给我奶奶和小枣他们倒出来一半,剩下的再带到你们家,咱们一起。”
“诶,这感情好。我们家还有我昨天新增的大白面馒头呢,我先放在炉子上给热热,晚点儿咱们俩一起吃,再加上上次我从许大茂那里弄来的一瓶白酒。今儿咱们俩好好吃一顿。”傻柱说完乐颠儿乐颠儿的就提着网兜先回四合院了。
馒头得先溜上,自己带的这两个都是荤菜,大飞哥的那份虽然没说,但指定也是荤汤。
所以回去还得再做两个素菜,要不然光吃荤菜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张沈飞跟在傻柱后面慢悠悠的走进了四合院,才刚走到前院,阎埠贵就迎了上来:“哟,张厂长,今儿南易孝敬您东西啦?”
啊,这个……
察觉到阎埠贵落在饭桶上的视线,张沈飞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同时又有些好奇的问道:“阎大爷,您怎么知道我拿着饭盒是南易的?”
要说傻柱跟南艺都是厨子一起搬过厨,能认出来的饭桶也就罢了。
可阎埠贵跟南易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呀,怎么也能认得出对方的饭桶?
阎埠贵闻言,嘿嘿一声笑了:“这不是几年前,你结婚时候不是跟许大茂合办婚礼吗??当时,你请的厨子是傻柱,许大茂请的厨子是南易……”
说到这里,阎埠贵指了指张沈飞手里的饭桶:“当时我就注意到南易拿的就是这个饭桶……您别说南易这人跟我一样,挺爱惜东西的,这饭盒用了几年了,还跟以前一样。”
甭看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可他一直没忘呢!!当老师的记性就是这么好!!玩的就是脑子啊!!
啊???张沈飞顿时诧异地长大嘴巴:“不是,我说阎大爷,我跟许大茂合办婚礼是七年以前的事情了吧??当时就那么惊鸿一瞥,这我多年过去了您还记得???”
“那当然,我这记性好着呢。”阎埠贵眼神中带着一抹自信。
其实当时是因为看到南易来帮厨,还带着饭盒能带剩饭,他当时嫉妒的不行,只恨自己当年没有去学厨子,少吃了多少剩菜,这才对这个饭盒印象深刻。
当然这个缘故就没必要跟张沈飞说了。
张沈飞竖起大拇指:“阎大爷,您是这个就冲您的这个记性,您不当教员谁当教员呢??”
“哎,当教员有什么好的??定量比工人低,赚的比工人少,还不像厨子能带剩饭。要不说古时候人都看不起教书先生呢……”阎埠贵一阵唏嘘,“都说解放之后人民群众站起来了,大飞你说我们这当教员的什么时候才能迎来春天呢??”
张沈飞看了他一眼,鼓励道:“很快,很快就会有的,您老就把心放在肚子里,踏踏实实当您的教员,说不定再过几十年呢,您这一行才是最吃香的。”
他这可不是没事儿,逗闷子,戏弄阎埠贵玩儿。
几十年之后,老师确实是最吃香的职业,一对一补习什么的,一个小时好几百的多的是。
更别提,还有那些学生家长给送礼,送东西。
阎埠贵也没指望着张沈飞能说出个什么,他不过是想到了这里,随口抱怨两句罢了。
两人分开之后,张沈飞回了家,将那饭桶掀开,倒了一半汤出来加热。
热到一半屋子里就满是香味,张奶奶捏着烟袋锅子就进了厨房:“乖孙子,你这是做的什么好吃的,闻着怎么这么香呢??”
“这啊,这是南易给我的,说是用很多好东西熬出来的,都是精华呀。晚上吃饭的时候您用这个汤蘸馒头保你能多吃一个馒头!!”张沈飞说着拿勺子舀了一小点汤,让他们家老太太尝。
老太太摇摇头:“用勺子多埋汰呀,你给我拿个碗。”
她喝过的勺子要是再放回汤里,四舍五入,不就等于全家都喝了她的剩饭吗??
“嘿,您这老太太我们不嫌弃您,您倒是还挺事儿多的。”张沈飞一边随口抱怨,一边拿了只碗过来给老太太舀了一勺汤。
老太太顺着碗边儿吹气,然后轻轻抿了一口,瞬间享受的眯起了眼睛:“鲜,真鲜亮,喝一口能让人把舌头都给吞掉。”
(本章完)